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
近年来,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力度,相当一部分检察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基层检察院存在知识和专业结构单一、学历和能力不协调、缺乏专家型、学术型人才、人才断层、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阻碍着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。
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已渐成规模
2008年以来,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,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,并逐步完善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:严格职业准入、深化队伍管理改革,加快人才培养,重点抓好检察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维护人民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,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,在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公诉、民行、反贪等领域的专业化建设已渐成规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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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干警职业准入机制存在局限性
检察官职业准入机制单一,《检察官法》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检察官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。干警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,再获得法律职称,才有“前途”和晋升机会。因此,很多青年干警都把精力放在法律专业学习和参加司法考试上,而放弃其它专业方向的发展,导致检察队伍知识结构单一。与此同时,国家为了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素质,提高了检察官职业的“门槛”,进入检察官序列的资格难度加大,而使很多有志于检察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觉得检察机关“高处不胜寒”而“望而却步”,相当部分已进入检察院的青年干警连续多年参加司考仍无法通过,虽是法律本科毕业,却无法进入检察官系列,无法获得法律职称,导致检察官出现断层,顾此失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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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教育培训机制待形成
近年来,检察机关对各类业务培训、司法考试培训比较重视,努力采取各种措施,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,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要求。一是缺乏一套完备的长效机制。没有形成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,培训的范围不够广,针对性不够强,很难达到全面、整体素质提高的效果。二是缺乏经费的支持和保障。检察机关受经费不足的困扰,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缺乏经费支持和保障,特别是对于贫困山区基层检察院,由于贫困山区条件差,以现在的工资标准,让干警拿出两、三年的工资去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,根本就是不现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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